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 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5

关于我校组织开展2023

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项目选派的校内申报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选派计划

项目详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学校截止时间为省厅截止时间的前七日,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在满足项目报名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

1.在我校工作五年(含)以上;

2.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在本学院、部排名在前10名。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部门审议。申报人员如实填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报名表》(附件2),学院、部、部门需进行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审议,审议通过后领导签字,纸质版送至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领导签字的PDF版、Word版)发至yklgdwhz@yku.edu.cn

2.学校考核、审批、公示。教师工作部考核申报人员师德表现及身心健康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学、科研等能力与业绩,学校在全面考核申报人员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基础上,结合我校重点专业建设目标,确定我校项目申报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网上申报。公示后,申报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4.上报材料。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学校书面公函及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省教育厅。

四、其他

联系人:  杨雅乔 电话:15124200006 67270

办公地点:办公楼423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报名表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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