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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下学期学生课程重修补修替代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7

各学院:

根据《营口理工学院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确保2023-2024学年下学期学生课程重修、补修、替代及复修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组织学生进行报名、选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1.符合申请重修课程条件的学生:⑴期末考试违纪、作弊、缺考、取消考试资格;⑵课程成绩补考低于60分或缓考低于60分。

2.符合选修其他课程替代应修课程条件的学生:⑴小语种学生(不含已参加日语教学的学生);⑵该门课程成绩补考低于60分且已停止开设。

3.符合补修课程(未学习新专业已修读课程)条件的学生:转专业、留级、复学学生。

4.符合复修课程条件的学生(原始课程成绩需在60-80之间):⑴学分绩点不足;⑵出国留学等。

二、时间安排

1.报名选课时间

本次报名及选课在同一时间段进行,报名成功后立即开始选课,时间为:2024年3月7日17:00—2024年3月12日24:00。

2.学习时间

选课成功后,学生应在第二教学周按课表时间、地点进行重修学习。

注:课程重修补修替代复修工作,必须完成报名、选课两个环节,否则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无期末成绩。

三、可报名课程

2023-2024学年下学期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

四、学习方式及考核说明

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分别设置重修班重修、插班重修、自学重修、辅导重修四种学习方式。

1.重修班重修。重修班重修教学时间安排在周末时间进行,授课课时为原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1/2(实验课程按正常学时开课),班级命名为“**课程重修班”具体开设重修班课程详见附件1,对已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学生必须选择重修班。重修课程考核的时间一般安排在课程结束后3周之内,考核有平时成绩

2.插班重修。随低年级相同课程插班听课,插班考核。如插班听课确有实际困难(课程冲突),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后,可适当减少出勤次数,但必须完成课后作业、参加插班过程考核。插班成功后不允许更改为自学重修。重修课程插班考核时间与正常课程考核时间无冲突的,必须参加插班考核;如插班重修课程考核时间与正常课程考核时间有冲突,则首先应参加正常课程的考核,同时申请重修考核的缓考,重修课程可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该门课程的补(缓)考,考核有平时成绩

3.自学重修。因实习、上课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引起的无法选择插班重修,且不能按时完成插班课后作业和课程考核的,可以自愿选择自学重修。自学重修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需核实自学重修是否为本学期开设课程(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一致),核实无误后,3月12日17:00前以excel表格样式(样式见附件2)汇总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自学重修课程的考核时间随低年级该门课程考核一同进行,考核无平时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

4.辅导重修。如因培养方案等变动,低年级不再开设相同课程时(课程名称、学分、课程代码等发生变更),且无替代课程,各学院可安排学生采取“自学+辅导”的重修方式。辅导重修需要制定相应的辅导计划并由学生和辅导教师共同确认,课时不少于该课程教学计划学时的1/4。辅导重修课程需由学生所在学院在3月12日17:00前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包含原因、学生信息、辅导教师等相关信息,报教务处备案后,各学院可单独安排辅导与考核,期末考试由辅导教师单独命题,考核无平时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

五、报名选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可能出现的问题

1. 可报课程列表中未发现需报名课程(本人课程不及格且本学期低年级已开设课程)。

2. 可报课程列表中发现已修课程且成绩及格。

3. 可报课程列表中出现重复课程(课程编码不同)。

4. 选课列表内没有可选择的课程。

5. 选课提示课程冲突。

(二)解决方案

问题1解决方案:以附件3的excel表格样式上报至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3月12日17:00前报教务处沈修亮老师。

问题2解决方案:学生可不申请报名,说明具体情况,以附件3的excel表格样式上报至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3月12日17:00前报教务处沈修亮老师。

问题3解决方案:在“培养管理-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及完成情况”中查询相应课程,确认课程编码后,再报名课程重修,另一编码课程说明具体情况,以附件3的excel表格样式上报至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3月12日17:00前报教务处沈修亮老师。

问题4解决方案:以附件3的excel表格样式上报至辅导员,辅导员汇总后,3月12日17:00前报教务处沈修亮老师。

问题5解决方案:与任课教师沟通,在征得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以选择确认课程冲突并进行重修。否则以自学重修方式进行重修,详见“四-2自学重修”或放弃重修不进行选课。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重修报名、选课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并辅助学生做好选课成功后与任课教师的联系工作。

2.对于插班重修的学生,平时成绩应严格按照《营口理工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如需取消参加课程期末考核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3.学生端教务系统重修网上操作详细流程见附件4。

4.选择补修、复修课程的同学,由各学院负责统一汇总,汇总样式见附件5,3月12日12:00前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负责报名、选课工作。

5.如在上述各环节中遇到疑问,学生可与各学院教学秘书沟通。


附件文件:下载地址



营口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  


初审初校:沈修亮

复审复校:杨兴龙

终审终校:梁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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