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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理工学院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发布日期:2019-12-06

       2019年11月22日,营口理工学院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批准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这也是营口市唯一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今后我院可以独立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一步拓宽了申报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申请渠道。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是科学基金制运行的重要枢纽,是组织实施科学基金项目的重要依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主要履行组织申请科学基金资助、提供资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对资金资助项目监督、检查等职责。
       此次获批依托单位,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我校科学前沿问题的研究及科研管理等工作的肯定,为我院科研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有利于提升我院科研工作者基础研究的整体水平,增加我院与其他高校科研合作的机会,扩大我院在科研领域的影响力。
       今后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好依托单位管理职责,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争取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立项上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提高我院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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