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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营口理工学院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6

关于开展营口理工学院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为推动我“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提升青年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活跃学院学术氛围,根据《营口理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1年度营口理工学院级科研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思政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是按照立项重要性不同而设立的项目;青年科研项目是指以培养、提高青年教师学术研究能力为目标,只接受青年教师申请的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位;思政项目是指专门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校级科研项目主要支持我校科研人员摸索科研方法、提升科研能力,为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夯实基础,原则上不允许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本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只能担任一个级科研项目(含在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第一申报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一项其他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为广纳人才积极参与校级课题研究,校外人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申请

2.第一申报人请根据《营口理工学院2021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中指定的方向拟定题目进行申报申报课题须与本人从事专业相符,不相符的不予支持;对于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将由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议后择优立项。

3.已获批2021年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主持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在研校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请校级科研项目(校级优秀科技人才项目、团队项目除外)。

4. 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9人(含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的学科、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应有3名在校生。

三、资助标准

1. 重大项目资助额度根据每个项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2. 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不低于1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不低于5000元

3.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不低于3000元。

4.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类):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自筹,学不给予资助。

四、申报名额与立项数量

1. 部、各部门申报名额不限。鼓励各部、各部门间以及各部、各部门与校外人员联合申报。

2. 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

五、项目要求

1. 项目完成时限要求。校级科研项目的完成年限一般为2

年。

2. 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要求。按照项目资助额度确定研究内

容,避免因研究内容过大经费不足而造成无法按期和保质完成项目的情况发生。

3. 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到结题验收要求,并在申请·评审书“预期成果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请按照《营口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确定的结题要求执行。另外,本次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还需发表一篇由学生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六、申报与评审程序

1. 申请。根据课题性质,第一申请人填写《营口理工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或《营口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分为A表和B表,其中B表为匿名表。申请人在填写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与申报人相关的信息。将申报材料交所在、部,部门汇总表经、部,部门负责人签字且盖、部,部门公章后报科技处

2. 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 公示。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项目,将交由专家组再次审议。专家组审议后排出异议的项目可继续立项;专家组审议后取消资格的项目不予立项。

5. 批准。下发批准立项文件,实施项目研究。

七、评审

(一)评审组组成

1. 专家评审组一般由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可聘请校外相关专家。

2.专家评审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 专家评审组成员具有客观公正的职业声望。

(二)评审原则

1. 紧密围绕我校“高水平、有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目标,坚持以解决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重点问题为核心,围绕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应用研究项目倾斜。

2切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研究,特别是有关营口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业急需的应用研究课题。

3.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4. 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审标准

1. 研究目标明确,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明确,学术思想具有一定创新性。

2. 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具有可行性。

3. 第一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

八、其它

1. 、部,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A表和B表、佐证材料及第一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实名A表纸质版各一式份,实名A表和匿名B表电子版各一式一份。要求“申请·评审书”、佐证材料和第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3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申请·评审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均以申请人的名字命名。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1915上午10时

地点:行政办公楼425

邮箱:466695908@qq.com

 

附件:1.营口理工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2营口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3营口理工学院2021级科研项目部门申报汇总表

42021校级科研项目指南

5.营口理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2021.8.26——关于开展营口理工学院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zip

 

 

 

 

营口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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