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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即日起针对2019年立项未结题的以及2020年立项且执行期满的自然科学基金指导计划、区域创新联合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结题材料的填报、审核及报送工作。(执行期满项目名单见附件5)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阅读附件科技厅通知中的“结题验收内容”和“结题验收材料”要求,对照合同指标提供完整的成果填报及佐证材料等,具有包括以下几种:

1.项目任务合同书

2.项目结题报告

2.工作总结报告

3.技术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5.对标合同指标提供成果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其中,“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66星期二15时前电子版和纸板交科技处,统一审核盖章后返还负责人再将盖章后的PDF版上传系统。

结合我校实际,以上材料请结题人员67日(星期三)16:00前完成系统填报,另需提供材料1-5电子版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一份装订成一册(科技处存档用),以院部为单位将电子版及纸板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25。邮箱:yklgk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