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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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营口理工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研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根据《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针对2019年至今入职的且尚未获得资助的引进人才开展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按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人请根据研究方向和教学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内容与从事专业无关的不予支持;对于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将由专家审议后择优立项。

2.已获得往年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立项支持的,不允许申报;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等立项支持的,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此项目。

3. 第一申报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其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1项其他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此类项目的申请。

4. 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成员数量包括负责人9人之内,至少吸收3名在校学生参与研究工作。

三、申报经费数额

请参照附件4《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四章“引进待遇与义务”的规定,根据引进人才的A、B、C、D、E给予的科研启动经费额度进行填写。

四、申报名额与立项数量

申报名额不限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

五、项目要求

1. 项目完成年限为3年。

2. 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要求。按照项目资助额度确定研究内容,避免因研究内容过大经费不足而造成无法按期和保质完成项目的情况发生。经费预算请按照附件5《营口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填写。

3. 项目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到结题验收要求,并在申请·评审书“预期成果形式”栏目中予以体现结题审核将以完成预期成果和经费报销完毕为准

六、申报与评审程序

1. 申请。根据课题性质,第一申请人填写《营口理工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或《营口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分为A表和B表,其中B表为匿名表。申请人在填写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与申报人相关的信息。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学院、部,部门。

2. 初评。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表经学院、部,部门负责人签字且盖公章后报科技处。

3. 评审。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定。

4. 公示。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项目,将交由专家组再次审议。专家组审议后排出异议的项目可继续立项;专家组审议后取消资格的项目不予立项。

5. 批准。下发批准立项文件,实施项目研究。

、其它

1. 学院、部,部门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 申报材料:

1“申请·评审书”实名版、佐证材料及第一申报人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合订一册,双面打印纸质版

(2)申请·评审书”匿名版、佐证材料匿名版合订一册,双面打印纸质版一份;

(3)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一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3.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3911

地点:博观425

邮箱:yklgkjc@yku.edu.cn

 

附件:1.营口理工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2营口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3营口理工学院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报汇总表

4.营口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

5营口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营口理工学院科技处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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