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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2
营口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营口理工学院章程》和《营口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营口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在2015年度对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职称评审、各级各类申报项目的评审、院级科研项目评审、科研奖励评审等学术评价工作中,对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切实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有力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现将学术委员会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拟订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鼓励学术创新,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科研工作实际,学术委员会初步拟定了适用于营口理工学院全体在编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学生的《营口理工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
(二)拟订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倡导学术诚信,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献身科学、积极进取、锐意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学术委员会拟定了适用于营口理工学院从事科研、教学和学术活动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营口理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章程讨论会
11月20日上午,院学术委员会召开《营口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由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国志主持,副院长张世泽、学术委员会代表参加了会议,就学院章程整体和具体章节条目的规定都提出了非常细致的意见建议,院学术委员会还就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营口理工学院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对比,相关意见报送学院章程委员会后,部分修改建议在《营口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正式文本中得到体现。
(四)各级各类职称评审
完成了2015年营口理工学院各级各类职称晋升人员学术水平审核工作。此次我院申报晋升各级职称人员为21人,其中申请晋升正高级职称的为2人,副高级职称的11人。中级职称7人,高级实验师1人。学术委员会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对不同学科门类、不同级别的晋升申报人员进行分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在此次审核中,学术委员会的全体委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审核原则,真实评价参评人员的学术水平。
  • 各级各类院级竞赛评审
    协助科研处完成了营口理工学院首届科技创新创意大赛预赛阶段的评审工作。此次大赛由营口市科技局主办,我院承办,旨在激发我院学生的创新热情,发掘和培育创新型人才,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共征集到参赛作品21项。经过预赛、决赛,有18项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来自我院机电系学生姜乾坤、李响、祝若博的参赛作品《光立方》在激烈的角逐中脱颖而出,获得大赛一等奖。
(六)院级科研项目立项评审
协助科研处完成了营口理工学院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的评审工作。营口理工学院院内科研立项旨在鼓励全体教职员参与科研工作,提高我院教职员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本次立项工作共批准45个项目的立项申请。其中学院提供经费资助项目为32项:自然科学类项目17项、社会科学类项目15项,其余拟立项项目经费方式为自筹。
(七)校内科研奖励评审
为了调动广大教职员科研积极性,根据《营口理工学院教职员奖励及补助管理办法》(营理工院发〔2015〕68号)的规定,我院组织进行了2014-2015学年度科研类奖励的评审工作。学术委员会各位委员参与评审,共评审出获奖科研成果110项,其中,科研获奖类4项,学术论文类92项,学术著作类14项,奖励金额合计236,550元。
(八)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评审
在12月22日举行的2014年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评审会中,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担任评委。分两组对7个申请结题项目和25个中期检查项目进行评审。听取了课题组成员的现场汇报,通过讨论和评议最终确定《快递业一线员工服务绩效提升策略研究》等5个项目达到了结题要求,《非对称电解质中的胶体颗粒的电位分布和相互作用能的计算》等25项课题完成了中期研究任务。
二 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 学术委员会评审范围还有待拓展
    目前学术委员会的评审工作侧重于科学研究方面,在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位管理等方面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有待加强。
(二)学术委员组成比例不甚合理
由于我院的实际情况,本届学术委员会的构成中,特聘教师占很大比例,下一届改选时要尽量调整特聘教师所占比例。
总体而言,本年度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学术委员会完成了相关的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学术委员会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教育方针,依照规定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营口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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