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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理工学院年度大事记编写规范
发布日期:2013-12-27 00:00:00
营口理工学院年度大事记编写规范
 
  大事记是按时间顺序简要记述我院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所发生的大事、要事,是学院年鉴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我院年度大事记编写工作,特制定此规范。
  一、编写原则
  要坚持准确客观、正面报道的原则。大事记的选事标准定位在一个自然年度,要反映学院一年的梗概,收录的大事要能够全面、准确、概括地体现本院的主要职能及全年基本发展情况,揭示出本院所经历的大事及其发展变化,反映出本院教学、科研、管理活动中,具有较大影考价值、科研价值、教育价值,对学院的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事件。
  二、编写内容
  1.学院成立、撤销、恢复、合并、更名、迁址、体制、职能和隶属关系的调整变化以及内部机构的设置与变化;
  2.学院召开的重要会议;
  3.学院举办的重要活动,作出的重要决议、决定、发展规划、部署以及发布的重要文件;
  4.学院党政领导成员的任免、奖惩;
  5.学院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
  6.上级领导以及主管部门领导同志来院视察、检查工作及重要指示;
  7.上级机关对学院的重要指示、决定、检查和对学院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答复);
  8.学院对下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检查和对下级机关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答复);
  9.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中重要举措与取得的成绩;
  10.重要基建工程及设施的兴建、竣工;
  11.学院完成的重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重要学术论文的发表,重大发明创造等;   
  12.学院及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
  13.学院的重大外事活动(包括与国外合作的研究课题);
  14.学院及所辖范围内的知名人物的重要活动,英雄模范人物的主要事迹及其活动情况;
  15.学院刊物的创办与停办;
  16.学院集体和个人获得上级的各种重大奖励和荣誉称号;
  17.学院与外单位的纠纷和诉讼活动;
  18.学院领导人和知名人士的逝世; 
  19.报刊、广播、电视台播放关于学院关情况、活动的重要新闻,发表学院的文章、作品;
  20.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和学制的变化;
  21.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及变化情况;
  22.新教学方法的试验与推广;
  23.学位授予点的申报与批准;
  24.新的奖学金制度、助学贷款制度及勤工助学制度等重要学生管理制度的实行;
  25.学院教学资质(等级)的评定;
  26.重大设备的购置及重要合同、协议的签订;
  27.其他需要记述的大事(如招生与就业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大事记信息由院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搜集、编写。各系、部,各部门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2.大事记的内容要求时间准确,内容真实,言简意赅,要素齐备。大事记以事件发展的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个条目,写明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主要人员。事件主要过程、重大意义等内容要简明概括。
  3.大事记以年度为时间单位编写成卷,移交档案室以永久卷保存。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   版权所有:营口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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