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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理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00:00:00
                       营理工院发〔2017〕13号

各系、部,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营口理工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现将此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营口理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   版权所有:营口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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