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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分工

职务

职责

处长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招生与就业处、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社会服务办的全面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招生就业政策,争取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支持。

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制订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分工、管理和考核,指导全处职员开展工作。

4.负责贯彻国家关于招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制定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推动全处工作的开展。

5.负责提出学校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措施。编制招生计划,编写制作年度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拟定招生宣传计划,组建招生工作队伍,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选拔、教育和培训。

6.负责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负责指导组织学校就业市场的开拓、就业指导教育、创业培训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毕业生派遣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策划、组织毕业生供需见会会和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种招聘会。

7.负责指导开展继续教育学院工作。

8.负责招生就业处各项审批工作。

9.负责创新创业学院工作。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1

1.负责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继续教育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

3.负责根据国家核定的普通本科招生规模以及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调研并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4.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编印、寄发招生宣传材料,举办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

5.负责协助部门正职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6.负责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组织评先表彰。

7.负责配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地方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考试方面的其它工作。参加调研考察、政策研讨等工作以及相关科研活动。

8.负责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9.负责学校继续教育新专业申请、招生宣传、日常教学工作、招生录取、毕业资格审定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立项审批、合作协议的审查、招生宣传、培训基地建设等。

11.负责重点生源基地的回访工作。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新创业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创新创业学院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要点,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制定学校创新创业工作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

4.负责学校创业基地对入驻项目进行管理和服务。

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2

1.负责部门就业管理工作。

2.根据学校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要点,拟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

3.负责制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

4.负责审定协调就业指导课程的设计、实施和师资人员安排。

5.负责学校创业基地对入驻项目进行管理和服务。

6.负责学校校企合作事宜,对校外校企合作单位联系、发展合作进行统一安排。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管理干事

1.负责依据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目标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参与学校年度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的编制和调整工作。

3.负责编制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咨询、接待等工作。

5.负责制作招生宣传材料,做好招生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6.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函来访工作。

7.负责做好通知书发放及重点生源基地回访工作。

8.负责协助各部门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做好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9.负责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10.负责招生业务管理工作材料的编写、整理、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继续教育工作职责(学历教育):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成人教育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定完善成人学历教育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新专业论证、申报。

3.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批、上报及招生录取。

4.负责学校成人学生的学籍注册、学籍管理。

5.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督。

6.负责全校成人学历教育考试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7.负责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资格审定、信息采集、验印及证书管理。

8.负责成人学位英语组织报名、学位资格审定工作。

继续教育工作职责(非学历培训):

1.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相关理工作。

2.制订和完善非学历教育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

3.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立项审批、合作协议的审查。

4.非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培训基地建设的审核备案。

5.非学历教育信息统计、归档。

6.非学历教育经费结算审核。

7.宣传推介学校各类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调研并提供市场需求信息。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就业工作岗位职责。

就业管理干事

岗位一:

1.负责制定学校就业工作计划和总结,建立健全就业管理制度。

2.负责学生就业及就业后的跟踪服务管理工作,为学校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

4.负责毕业生档案转寄工作。

5.负责开拓就业市场,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拓宽就业渠道,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提高毕业生对口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二:

1.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的审核、鉴证,办理毕业生的《报到证》和《报到证》的改派、缓派等手续。并做好应、往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和日常咨询等工作。

2.负责管理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内地高校新疆籍毕业生管理系统。按时上报学校初次、年终就业率。

3.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助理团队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就业创业简报》编制。

5.负责贫困毕业生申请营口市求职创业补贴工作。

6.负责学校就业指导队伍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做好联系、组织协调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三:

1.负责学校双选、双展会,组织校园招聘活动的安排与管理。

2.负责组织就业工作例会。牵头做好对学院年度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工作。

3.负责招生与就业处讲座、沙龙、比赛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学校就业网站、微信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信息、指导等内容。

5.负责就业指导课程、网络课等管理协调工作。

6.负责学校职业生涯规划室建设,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和指导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服务办与创新创业管理干事

社会服务办:

1.负责社会服务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负责向领导汇报、沟通及协调工作。

2.负责搜集、整理学校事业发展基础数据信息,负责管理和发布学校社会服务与发展信息。

3.负责洽谈与管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合作项目。

4.负责紧密联系行业与区域,积极服务于行业与区域创新发展。

5.其它社会服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创新创业:

1.负责创新创业学院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创新创业工作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

3.负责创业基地入驻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大创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及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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