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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处职责范围

1.制订并执行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及时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各级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拟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等。
2.负责学院政治稳定。收集、掌握影响国家安全和校园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3.负责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预防盗窃、破坏、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整改。
5.负责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调解处理学院内部的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7.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事件)处置及善后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与学院相关的案(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8.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订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做好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院各级义务消防组织的指导、培训工作;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9.负责学院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及交通事故纠纷。
10.负责校园综合治理,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实施工作。
11.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原料的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12.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13.负责教职工、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4.负责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值班员、保安员业务培训,履行日常安保工作。
15.制订保安服务委托管理标准和安防设备设施采购标准。
16.负责电梯检测、维护和管理工作。
17.协助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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