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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须知
2018-09-03 13:20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我校将进一步严格机动车辆进出校门的检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正门设立车辆智能识别门禁系统,对进出校园机动车辆进行车牌自动识别。学校在编、合同制教职员工须填写《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安保处,由安保处将车辆信息录入系统,方便系统自动开闸对车辆予以放行。系统采用一车一杆模式,为确保安全,请勿跟车。
      《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表》在OA或安保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也可来安保处领取。安保处系统更新时间为每周五上午。
       二、非在校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可申请办理《营口理工学院车辆临时出入证》。办理车辆临时出入证须填写《临时车辆信息登记表》,并在安保处登记备案;司机进出校园需主动向保安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司机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转借、复制,如有丢失及时到安保处备案补办。未出示临时出入证的非教职工车辆,一律在门岗处登记方可进入。
       各类外来车辆填写《临时车辆信息登记表》要求:
       餐饮中心、生活服务中心等单位:须将登记表上交分管经理,由分管经理上报龙源公司经理,签字后统一报送安保处;
      各快递公司:登记表须法斯特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安保处;
     学生车辆:
     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文明行驶,注意安全。进入校园内禁止鸣笛,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不得干扰师生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2.不得辗压草坪、路沿石,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3.车辆进入校园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
    (1)学校教职员工驾驶车辆进入校园后,应停放在其所在办公楼前指定的停车位置。
    (2)其他进校车辆须按规定选择就近停车位停车,不得随意停放。
   (3)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园内过夜。每日23:00至次日6:00,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员及车辆均不得擅自出入,所有进出校园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请广大教职工和各单位支持并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校容校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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