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处长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督促落实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组织研究制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学校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涉外活动事务;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负责协调组织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配合学校领导参加重要外事活动。
4.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外事安全工作;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外事工作。
5.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合作项目的审核、报批与管理,协助开展外籍专家的聘请、审核、报批与管理,组织开展留学生的招生、报批与管理。
6.协助开展中外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审核与组织实施,协助开展与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活动的审核与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公派留学、短期出访以及出席国际会议人员的审核与组织实施。
7.促进学校与国内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校际合作项目的协议签订、沟通协调工作。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职员职责

1.协助配合处长工作,负责处内宣传、资产、安全、财务、采购、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承办学校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申报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的任务批件和双跨团组的相关批件;审核和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协助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其他事宜。
3.负责收缴和管理因公出国(境)的相关证照;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出国执行任务情况和重要外事活动总结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教职员工外事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临时来华和长期招聘的外国人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
5.负责来校工作的外籍专家和教师的选聘及各项手续的办理,教学安排及日常生活管理;负责与国内外高校、研究单位及知名教授的联系工作等。
6.负责对校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与运转进行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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