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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3 16:35:47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2021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5月8日正常上班。4月25日(星期日)上5月4日(星期二)的课程,5月8日(星期六)上5月5日(星期三)的课程。
二、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各项工作。全体师生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大规模聚集,减少跨区域流动。
三、教职工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须向本单位负责人请示报备,由所在单位进行信息登记记录,并报人事处备案。各院、部,各部门负责人离营外出必须按规定向分管校领导请假。
四、学生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离校登记工作,并报学生处备案。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进出校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积极营造平安祥和的校园环境。如遇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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