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
2018-04-10 09:21:45
第一条  教研室的基本工作职能
(1)提倡“教学相长”的教学风气,制定好每学期的听课、评课制度,每学期每人听课3次以上。  
(2)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搞好课件制作和网上课程建设。 
(3)搞好听课情况督查、教学情况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4)加强理论课和实验课教育教学研究,及时进行归纳与总结。  
(5)搞好教材建设,选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教材或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教材和电子教材。教学参考资料配套齐全。  
(6)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和实验报告及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要求,没有教案就不准上讲台讲课。
(7)督促教师搞好课后巡回辅导,上好习题课。 
(8)搞好各门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出卷、评卷和试卷分析工作。
(9)在完成教学工作之余,组织、鼓励、督促老师们积极进行科研工作。
第二条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与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 
(2)负责任课教师的初步选定工作、负责选择教材。 
(3)带领本室教师申报科研课题,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负责在校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证的培养培训。
(4)带头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听课和观摩教学,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批改及课外指导、试卷制作等工作;检查授课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确定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并对指导结果作出初步评价。
(6)提出教师进修的建议意见。
(7)确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并对指导情况进行检查。
(8)会同系领导联系、确定实习基地,制定实验室建设和实习方案,检查实验、实习情况。
(9)负责向院长或分管院长总结汇报本室业务工作。
(10)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教研室管理制度
(1)教研室人员应按时、认真的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并纳入活动考勤记录。
(2)服从教研室的工作分配,积极承担教学、教研任务,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和实验课教学工作。
(3)为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应自觉钻研业务,做好校在职和脱产进修的计划。校外进修或读研究生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教研室统筹安排后报系、学校审批。
(4)教学、科研是教师的两项基本任务。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科研工作。
(5)在教研室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加教材编写和实验室建设。并做好各项课题的研究工作。
(6)配合校、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汇报个人所承担的教学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7)同志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协作,为教研室的发展共同做好各项工做。
第四条教研室考核制度 
(1)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
(2)教研室要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做好教师考勤记录。
(3)每年开学前,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4)年度结束时,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5)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系领导审核后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制度
(1)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院的教学制度,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按照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生或其他人员在实训室、实训基地的行为。
(3)掌握相关的实训、实习理论及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独立解决实训、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4)做好实训、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备齐教学文件,在指导学生实训、实习过程中,强调学生的职业素质训导和操作技能训练。
(5)认真批改实训、实习报告,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实训、实习成绩,记录实训、实习教学情况。
(6)实训、实习课程完成后,配合实训室、实训基地管理人员做好实训室、实训基地的管理工作。
(7)加强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的检查,加强与实训、实习单位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实训、实习教师在实训教学的全过程中,即要向学生讲授技能技术知识,又要贯彻进行思想品德、劳动观念、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以及职业道德等全面素质教育。注意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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