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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15:27:18 点击:12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各部门:

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将至,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节日期间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督促教职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2.严明纪律要求,增强廉洁意识。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向相关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旅游踏青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收受有关单位、企业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款物。

3.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将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一律通报曝光。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举报电话:0417-2982128

举报邮箱:yklgjjs@yku.edu.cn




中共营口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初审初校:刁  鹏

复审复校:张  楠

终审终校:朱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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