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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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0

 各院、部:

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自20213月启动以来,已历时一年,现培养期满,就做好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对象

参加“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的5名教师(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

请各院、部于315日前完成考核,并于31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发中心:

1.《营口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年度鉴定表》(见附件2)纸质版1份,正反打印,签字盖章完备;

2.《营口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导师考核评价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完备;

3.《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青年教师用表),纸质版;

4.《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记录手册》(导师用表),纸质版。

 

 

联系人:宋叶姣

电话:19818653410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8日

 附件1.《2021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名单》

 附件2.《营口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年度鉴定表》

 附件3.《营口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导师考核评价表》


  •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二.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三.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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