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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营口理工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4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以及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培育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经研究,决定开展营口理工学院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独立开设的必修课程。

二、课程类型

推荐课程分为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5种类型。课程类型的内涵解释参见《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

三、推荐数量

2022年拟评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其中,线上一流课程6门、线下一流课程6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6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表1所示。

表1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汇总表

教学单位

推荐名额

备注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8


电气工程学院

5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经济管理学院

6


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研部、外语教研部、创新创业学院、体育教研部等教学单位

3

教务处协调组织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为院(部)级一流课程。

2.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本课程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建设和完善,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者由团队负责人(限1人)牵头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每人限报1门。

4.已获认定的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5.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格把关课程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申报课程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

6.各教学单位要把课程负责人在本学期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纳入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评定推荐的考核指标。

五、评定程序

1.初评,各教学单位根据《营口理工学院一流课程评分标准》(见附件2)组织评审,按规定名额择优排序推荐。

2.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3.公示,教务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期间未出现异议的课程予以认定。

六、提交材料

1.《营口理工学院一流课程评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2.《营口理工学院一流课程评审·申报书》(见附件4)。

3.建设成果汇编: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有序装订成册,首页为建设成果材料目录。

4.网上资源:申报书中拟建设的所有网上资源,主要包括基本资源(课程简介、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案、习题等)、拓展资源(素材库、案例等)以及创新资源(视频、授课录像等),请上传至平台并提供网址。

七、材料要求

课程负责人暂需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于课程被认定后由各单位统一提交。

1.电子版材料要求:提交材料的电子版置于一个文件内,申报书要求Word和PDF版各一份、建设成果汇编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夹的命名格式为“**类课程-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2.纸质版材料要求:《营口理工学院一流课程评审信息汇总表》《营口理工学院一流课程评审·申报书》需课程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签字、盖章;申报书、建设成果汇编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一份,A4双面印制,白色封皮胶装。

3.请各教学单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6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jwc@yk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它事项

其它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明明

办公室:行政楼229

电话:0417-2982995,67136

 

营口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6月4日

 

处长办公室:0417-3588599   副处长办公室:0417-3588515   办公室:0417-3588565;2982135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