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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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营口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 2018和2019年立项应结题的项目(详见附件1)。

2. 2020年立项的教改项目(详见附件2)。

3. 2021年立项符合结题条件的教改项目。

二、结题依据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将以项目负责人在《营口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提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依据,达到预期成果的予以通过。

三、结题要求

(一)结题申报

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营口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详见附件3),后附《营口理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结题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立项申请·评审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以及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等。《结题申请书》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结题佐证材料PDF格式,以上材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胶装成一册(白色封面),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结题要求

1. 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题。

2. 以论文为项目成果的,项目负责人非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

3. 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原件或传真件。

四、注意事项

1. 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的形式命名。并填写《营口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请结题汇总表》(详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 上述结题范围内的项目如无法结题,须填写《营口理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6),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作为项目进展依据;未能结题且没有报送《延期结项申请表》原件和《中期检查报告》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

3. 学校将留存所有报送材料,不再返还;材料报送应以院、部、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教务处。

4.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5. 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明明

办公地点:博观楼229室

联系电话:2982995;小号67136;

 箱:jwc@yku.edu.cn

 

 

 

 

 

                               教务处

       2022年121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


 

处长办公室:0417-3588599   副处长办公室:0417-3588515   办公室:0417-3588565;2982135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