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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408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校级教学名师,已获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不再参评。

二、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不超过3人。

三、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 具有教授职称;

3. 2020~2022年,面向我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 非现任校级领导。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特等奖获得者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四、工作程序

1. 学校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遴选;

2. 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1份。

2. 《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实名版5份;

3. 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实名版1份(白色底纹封皮胶装);

(二)电子版材料

1.《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excel版);

2.《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Word、PDF版各1份);

3.业绩支撑材料实名版(PDF格式);

4. 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1份(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六、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10月16日15: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29),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以“2023年省级教学名师申报材料+姓名”方式命名,压缩发送至邮箱jwc@yk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其它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明明、付铄钦

电 话:0417-2982995,小号67136

邮 箱:jwc@yku.edu.cn







营口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




处长办公室:0417-3588599   副处长办公室:0417-3588515   办公室:0417-3588565;2982135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