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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自检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3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部自查

请各院、部领导带队,于2022年3月10日下班前完成对所辖实验(训)室和工程训练中心的管理,以及防火、防爆、防毒、防伤、防水、防盗、废弃物处理、卫生等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检查项目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

二、教务处检查

教务处将于2022年3月12前进行检查,并对不合格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工作总结

请各院、部按时完成自查工作,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填报《营口理工学院实验室自查情况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2),连同《营口理工学院实验室自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3月1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lijin@yku.edu.cn,(注意:邮件标题请务必命名为“xx学院期初实验室自检自查报告”)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教务处。

四、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进

电话:0417-2982135

办公地点:行政楼231室

邮箱:jwclijin@yku.edu.cn



营口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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