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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各教学单位:

根据《营口理工学院教材评估与选用管理办法》(营理院发〔2018〕226号)《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办法》(〔2023〕22号)(附件1)等文件要求和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我校在编教师任第一主编(作者),经学校自编教材立项并公开出版的本科生教材。

2. 我校在编教师任第一主编(作者),正式出版且在我校使用的本科生教材。

3. 我校在编教师任第一主编(作者),正式出版且已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本科生教材。

4. 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以及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二、参评条件

1.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能够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 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3.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适应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多样化人才培养类型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利于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4. 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5. 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至少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含自编教材使用时间),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6. 社会评价良好,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编写人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7. 对外校推广使用的教材可优先推荐(申报人须提供教材推广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并加盖使用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申报。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申报类型,也可选择“单本”申报类型。若选择“全册”类型申报,须所有单册全部符合申报要求。

2.同一第一主编(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

四、评选程序

1.参加评选教材的第一主编(作者)将《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2)和教材样书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按照《营口理工学院教材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择优、排序后评选出本单位推荐优秀教材,填写《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4)。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候选教材进行评选、公示等工作程序后公布获奖教材。

五、评选奖励

1. 获奖教材重印时,可在封面上标注“2023年度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字样。

2. 获奖教材将作为学校推荐申报更高层次优秀教材的基础。

3.学校按照《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办法》给予一定的经费支助,力争打造高层次优秀教材。

六、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6月9日前将《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附件2)和《营口理工学院优秀教材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及教材样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第一主编姓名+教材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其它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杨兴龙

电话:0417-2982135

邮箱:jwc@yku.edu.cn

  

 

 

营口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

 

处长办公室:0417-3588599   副处长办公室:0417-3588515   办公室:0417-3588565;2982135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