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下学期开学第一课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各院、部,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一起向未来”2022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辽委教办〔2022〕12号)文件精神,根据《营口理工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规定》(营理院发〔2021〕53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的了解开学周教学准备及运行情况,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听课工作,此项工作即是对全校教学秩序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的全面检查,也是督促全体师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学期教学工作中的必要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时间安排

1.听课人员

全体校领导、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院长(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校院两级督导。

2.听课时间

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4日。

二、工作要求

1.听课采取随机或定向的方式进行,课前五分钟进入教室,听课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2.听课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开课的时间和地点与课程安排是否一致;

(2)教室中的教学设备及设施是否完好;

(3)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与旷课现象,是否遵守课堂秩序;

(4)教师教学材料是否携带齐全,授课是否认真负责,精神饱满,及时上下课,授课内容是否熟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是否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5)课堂教学中是否进行有效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课堂教学效果是否良好。

(6)课间应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指出存在的缺点或不足,听课记录请在听课手册上填写,期末时统一收取。

3.各位任课教师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教室:检查多媒体是否能正常使用;

(2)教学文件:准备好教学文件,包括: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师授课与教学工作考核手册;

(3)说课:准备不超过10分钟(专业的第一门课程不超过15分钟)的说课,内容应包含:说课程定位、说课程分析、说教学资源、说教学评价;

(4)教学内容:提前备课,根据教学目标,做好教学设计。合理设计课程教学环节,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突出教学重点,分散教学难点,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4.各院(部)教学院长(副主任)需提前安排,检查本院(部)开学准备情况,督促授课教师做好开学“第一课”的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2月23日


电话:0417-2982131

邮箱:yklgzxb@163.com

邮编:115014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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