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上学期开学第一课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30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营口理工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规定》(营理院发〔2021〕53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了解新学期教学准备及运行情况,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组织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听课工作,此项工作既是对全校教学秩序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的全面检查,也是持续提升内涵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时间安排

1.听课人员

全体校领导、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院长(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校院两级督导。

2.听课时间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二、组织安排

各学院(部)党支部书记及副书记、院长(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学第一课”听课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协调全校“开学第一课”听课工作,汇总分析各单位及校院两级督导所反映的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并向各单位通报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听课采取随机或定向的方式进行,课前五分钟进入教室,听课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2.听课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开课时间与课程安排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课堂授课情况;

(2)教学过程中设备及设施是否完好,多媒体效果是否流畅等;

(3)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是否遵守课堂秩序;

(4)教师教学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向学生下发教材;教师授课是否认真负责、精神饱满;授课内容是否熟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是否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

(5)课堂教学中是否进行有效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课堂教学效果是否良好。

(6)教师是否认真进行课堂的组织与管理。

(7)鼓励听课人员利用课间或课后时间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指出其存在的缺点或不足。听课记录请在听课手册上填写,期末时统一收取。

3.各位任课教师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教学环境:检查多媒体教室电脑等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建立与授课班级之间的联系等。

(2)教学文件:准备好教学文件,包括:教材、课件、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师授课与教学工作考核手册等教学资源材料。

(3)说课:准备不超过10分钟(专业的第一门课程不超过15分钟)的说课,内容应包含:说课程定位、说课程分析、说学情分析、说教学资源、说教学评价。

(4)教学内容:提前备课,根据教学目标,做好教学设计。合理设计课程教学环节,采用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突出教学重点,分散教学难点,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4.各院(部)教学院长(副主任)需提前安排,检查本院(部)开学准备情况,督促授课教师做好“开学第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8月30日


初审初校:何赓源

复审复校:赵金香

终审终校:霍仕武


电话:0417-2982131

邮箱:yklgzxb@163.com

邮编:115014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电话:0417-2982131

邮箱:yklgzxb@163.com

邮编:115014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