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 “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4 11:59:01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详见《营口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二、认定工作要求
    1.请申请人认真填写《营口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并将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部门。
    2.申请人所在部门需认真审核申报人信息、材料,严格把关,并在部门审核意见一栏中,给出明确意见,由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3.申请人将材料按照综合类、科研类、教学类分别汇总装入档案袋中,粘贴相应类别封皮目录。
    4.请各部门汇总本部门报名信息,填写《营口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4日下班前,将审核表(纸

质)、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统一报送至人事处408室。
    5.此次认定根据新修订的《营口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中最新标准执行,已于2019年度被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的人员无需重复认定,均属于A类“双师双能型”教师。
 
    联系人:张静文     
    联系电话:3588559
 
 
附件下载
 
人事处
2020年8月14日

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 0417-3588559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