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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教职工托儿费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8 09:52:32
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教职工托儿费报销工作,现将学院2018年报销托儿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标准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营口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营发改收费[2014]34号)文件精神确定报销标准。
1.独生子女(领取光荣证的)的建园费、管理费由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各报销一半。保教费一律由家长个人负担。
2.计划内生育子女的建园费和60%的管理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其余部分由家长个人负担。
其他特殊情况依据文件具体要求办理。
二、报销流程
1.教职员本人在报销票据背面签字后,连同
独生子女证
送人事处审核签字。
2.人事处负责将当年托儿费报销情况汇总后统一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将报销费用打到教职工银行卡。
三、审核及报销时间
2018年9月18日—9月26日
四、相关要求
1.报销票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及市一、二、三级幼儿园或星级幼儿园专用收费收据,否则单位不予报销。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及父母双方均在本市工作,其子女在外市入园的,不享受本市建园费、管理费报销待遇。
3.本次报销范围为2018年1-12月份的托儿费。
联系人:赵岩
联系电话:3588538
营口市人事人才网
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 0417-3588559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