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下达的2022年博士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
1.报考人员须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委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着眼整体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统筹好本单位辅导员、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教师等人员的报考推荐工作,真正把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选拔出来。各单位报考名额需遵循《营口理工学院教职员进修培训管理办法》(营理院发〔2021〕110号)文件规定。
2.报考院校应遵循就近原则,以保证报考教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进行进修学习。
3.请各部门于2月21日17:00前将报考资格审查表以部门为单位报到人事处。
联系人:张静文 联系电话∶3588559
附件:附件1: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docx
附件2: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docx
人事处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