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体学习
发布日期:2020-07-24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并将于2021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贯彻落实营口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引领学校全体思政课教师率先学习研讨,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在民法典宣传普及教育活动中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7月24日在A座教学楼402室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本次研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李苗主持,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惠德老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上,王惠德老师从印象到本质-换个角度谈法律、从感觉到现实-换个角度说公平、从世界到中国-民法典的前世今生、从人民为中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个维度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内容丰富、细致、全面。这次会议不仅仅是一次思政课集体备课,还是一次集中理论学习,更是一次专题党日活动。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和深化了全体党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同时,能够促使各位党员加强学习,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从而更好地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         

(图/文 李娜)

\

\\

友情链接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电话:0417-2982178   邮箱:yklgxys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