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主页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责 > 详细

 

宣传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职能部门。

1. 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形成。

2. 负责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学院党委组织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指导检查系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3. 负责协调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切实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

4. 负责组织开展师生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5.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

6. 负责统筹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订文明校园创建、校园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与落实。

7. 负责统筹管理学校宣传工作。

8. 负责协助党委领导文联开展工作。

9. 负责制定党报党刊等宣传资料分配方案。

10. 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部工作职责

统战部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1.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

2. 完善落实学院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规章制度。

3. 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对学院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等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帮助加强自身建设。

4.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点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沟通,传达通报重要文件和改革发展重大举措,听取并反映意见建议,引导发挥积极作用。

5. 牵头协调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

6. 会同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考察和推荐。

7. 密切与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支持行使代表职务、履行参政议政职责。

8. 负责做好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9. 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

10. 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Powered by 营口理工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 营口市 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