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规章 > 正文
营口理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准则
发布日期:2013-12-27 00:00:00
营口理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准则
  
  为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准则。
  一、坚持方向,积极进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进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严以律已,奉公守法
  3.遵守国家法律和政令,贯彻执行教育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自觉维护学院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批评和抵制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爱岗敬业,讲求奉献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尽职尽责,乐于奉献。
  6.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
  7.熟悉岗位业务要求,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8.严格履行教师聘约,坚持从严治学,从严治教。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遵循教育规律,讲究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要勇于探索、善于创新。
  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11. 树立崇高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向学生传授科学知识,业务技能,更要关心学生政治素质、思想品德的培养,坚持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12. 教师要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身的模范行为、高尚品格影响学生。
  13. 教师仪容仪表要整洁大方,言谈举止得体端庄、文明礼貌,自觉杜绝一切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论和行为。
  六、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14. 关心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后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5. 树立大局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16. 在工作中讲求团结协作,互助共进,同志间相互尊重,以诚待人。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   版权所有:营口理工学院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   版权所有:营口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