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批准营口理工学院成为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机构。

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高度重视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申报工作,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认真完成了申报团队组建、申报材料撰写、考核题库建设等工作。经过营口市人社部门专家的质询答辩、现场考核评分和网上公示等环节,学校顺利通过考核,获得开展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资格。学校将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面向在校生及社会人员开展车工、电工、工业机器人、直播销售员等共计9个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考核合格者由人社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学校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积极拓展职业技能考培体系,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学校主动服务营口区域发展,通过技能鉴定,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助力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具体体现。今后,学校将不断健全社会培训评价规章制度,继续完善评价组织内部管理,推进校内评价场所高标准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家库、考评员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优化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及时有效地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为在校生及社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初审初校:张 强

复审复校:高 辉

终审终校:马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