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核心机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规范地管理营口理工学院核心机房,保障核心机房内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信息中心业务开展,提高运维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出入管理
第二条 信息中心核心机房存放有校园网各类主干网络设备及数据中心服务器,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第三条 外单位维护人员(指信息中心以外的校内校外单位或部门)进出机房必须按附件1表格进行登记。
第四条 需要进入机房工作的,需首先填写登记表(附件1),并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五条 参观人员需事先联系,并得到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才能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六条 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第七条 进入机房应遵守本办法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指导。
第八条 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三章 操作管理
第九条 非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接触和操作机房内任何设备、设施。
第十条 网络设备的增减、更换,网络配置的增删修改以及网络结构的变更必须由信息中心负责人进行授权后实施。
第十一条 机房内关键网络设备的操作实行双人作业制度,严格按照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有关过程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附件2)。
第十二条 操作人员注意保持机房整洁,操作结束后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机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每天巡检机房一次,检查机房环境支撑设施运行状况,并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 设备管理员随时监控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十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随时监控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并详细记录,以备查。
第十七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第十八条 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第十九条 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强电系统、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外来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
      2.核心机房重要网络设备操作登记表